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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五年来共立案966宗

发布时间2018-07-24 06:07 阅读量:713 返回列表

 中新网广州4月24日电 (记者 索有为)记者从4月24日举行的广东省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获悉,广东省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五年来共立案966宗,其中省属国资国企纪检监察系统立案615宗。

  据广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广东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小刚介绍,五年来,广东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查处了广州白云机场股份公司原副总经理徐向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原总经理邓建球、广弘国贸公司原董事长余小波、广弘铝业公司原董事长王新宾等一批国有企业重大腐败案件;向广东省纪委移送线索并配合查处了机场集团原总裁刘子静、广晟公司原总经理钟金松、原广弘公司董事长崔河、广物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原广东中旅集团董事长王万年、旅游控股集团原董事长姚小平等省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重大腐败问题。

  张小刚称,广东省属二三级企业违纪违规问题易发多发,是近年来省属企业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一个显著特征。2017年,广东各级国资国企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334宗,“两规”8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1人。涉及省属二三级及以下企业党员干部违纪的案件223宗,占立案总数92%。

  张小刚表示,一些省属企业领导干部把国有企业当作私人王国,直接授意、操纵下属企业违规经营,从中谋取私利。比如,在查处旅游控股集团下属南海旅投公司班子成员腐败窝案的过程中,发现了南海旅投公司上级集团两任董事长王万年、姚小平均通过南海湾项目谋取个人利益的问题线索。近年来查处的广晟公司原总经理钟金松、广物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原广弘公司董事长崔河等省属企业领导违纪问题,均反映出国企党委主要领导主体责任不落实,甚至带头严重违纪违法,对国有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带来极大危害。

  广东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李成表示,5年来,广东各级国资国企深入推进正风反腐,聚焦主业发展,截至2017年12月末,全省国资监管业资产总额达到90476.29亿元,同比增长28.6%,位居全国第二;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686.21亿元,同比增长31.11%,位居全国第三;实现净利润1711.17亿元,同比增长49.7%,位居全国第二。从十八大以来查处案件的情况看,一些国企领导干部借国企改革改制、对外投资、项目建设之机,将谋取个人私利的腐败问题隐藏在正常生产经营之中,给国有企业带来了重大损失。在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中,必须更加注重监督机制的建设和腐败问题的查处,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展示新作为、展现新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