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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软件开发完成后著作权归属于谁?

发布时间2018-07-24 06:07 阅读量:683 返回列表

  软件的编程是一个辛苦的过程,程序员编程不易,那辛苦编出来的软件到底归属于谁呢?。


  一、软件的开发者。

  对于开发的软件,一种是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组织,一种是依靠自己的能力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且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他们都有软件著作权。


  二、合作开发的软件。

  如果软件是由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一起开发的,则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依据合作的软件开发者一起签订的书面合同协议来判定。如果没有签订协议,软件可分割使用的,则各自对于开发的部分单独享有软件著作权;若不可分割使用,则软件著作权由开发者共同享有,如果有转让或许可等意向,需得到全部软件开发者的同意。


  三、国家机关下达的开发软件任务。

  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下达的开发软件任务如果有著作权的归属权以及使用权的限定条件的话,都会在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规定这些内容,则软件著作权归属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四、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

  这种情况与国家机关下达任务相似,如果接受委托时有在签订的书面合同中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来界定,如果没有做出明确的约定则由受托人享有软件著作权。


  五、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1.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