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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办关于股权投资企业申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企业名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24 06:07 阅读量:648 返回列表

根据《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实施办法》(深府〔2016〕81号)和《2018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有关精神,上年度纳税前20强或基金管理规模前5强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可纳入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企业名录。为做好2018年我市股权投资企业名录确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注册地在深圳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二、申报材料。拟申请纳税前20强的企业填写《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017年纳税情况表》(附件1),并提供2017年国税、地税完税证明;拟申请基金管理规模前5强的企业填写《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金管理规模情况表》(附件2),并提供基金的年度报告。

三、报送要求。申报企业可以将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通过EMS邮政快递邮寄或直接报送至我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126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6),并在信封上注明“企业名录申报”字样。

四、其他要求。申报企业如已向所在行业协会报送过申报材料,则无须再向我办报送。本次申报工作截止至2018年5月4日,逾期不再追溯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017年纳税情况表

        2.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基金管理规模情况表

  市金融办   

  2018年4月26日